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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60.30Z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918-2002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standardofpollutantsformunicipalwastewatertreatmentplant2002-12-24发布2003-07-01实施2002-12-24发布2003-07-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发布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GB18918-20021目目次次前言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技术内容.34.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4.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64.3污泥控制标准...75.其他规定.8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8GB18918-20022前前言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污水资源化利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结合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项目和标准值。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执行本标准。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和医院污水,应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行业的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的相应规定限值及地方总量控制的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12月2日批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GB18918-2002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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