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技术研究_张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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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6 00:29:09
文档简介:
城市管理与科技·2010/652城市管理技术UrbanManagerialTechnology收稿日期:2010-10-19作者简介:张艳敏(1977-),女,河北衡水人,硕士,工程师。卫生填埋作为垃圾的最终处置手段,是不可或缺的一种垃圾处理技术,也是目前我国的主要垃圾处理方式。近几年,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加强,对填埋场的运行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填埋场渗沥液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重视。2008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设置污水处理设施,自2011年7月1日起,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沥液,符合标准要求后可直接排放。因此,渗沥液处理设施的建设被许多填埋场提上日程并付诸实施。一、北京市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要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外排考核标准主要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等,北京市渗沥液外排考核标准执行北京市的地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详见表1。从表中可以看出北京市地标严于国家标准,同时也提高了对北京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的处理要求。另外,根据《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DB11/T273-2005),北京市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每年实行三次政府强制性环境监测。同时由于近几年群众对垃圾处理设施关注度和各级领导对垃圾处理重视程度的提高,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城区和市属垃圾卫生填埋场实行每月强制性环境监测一次,同时对市属垃圾卫生填埋场实行在线环境监测。北京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技术研究□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张艳敏□北京城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何新华CHART1表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外排考核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市地标)[3]二级限值(三级标准)6~9(6~9)50(80)20(30)60(100)10(15)相关标准排放限值监测指标名称pH值悬浮物(mg/L)五日生化需氧量(mg/L)化学需氧量(mg/L)氨氮(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国标)[1]二级标准6~91503015025《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2](国标)——303010025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后作为景观用水正文出片.indd5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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