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运行管理技术要求(省协会组织)-201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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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1 09:59:33
文档简介:
固定污染源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统(CEMS)运行管理技术要求)运行管理技术要求2011.10.16内容内容CEMSCEMS的组成及监测分析原理简介的组成及监测分析原理简介CEMSCEMS的运行管理技术要求的运行管理技术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CEMS的组成及监测分析原理简介的组成及监测分析原理简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CEMS))对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浓度和气态污染物浓度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连续自动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和信息传送到环保主管部门,以确保排污企业排放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达标。CEMS的系统组成的系统组成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子系统;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子系统(SO2、NOx、CO、CO2等);烟气参数监测子系统(温度、压力、流速/流量、含氧量、湿度等);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显示、存储、打印、传输等)。CEMS的系统组成的系统组成颗粒物监测子系统主要对烟气排放中的烟尘浓度进行测量。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主要对烟气排放中NOx、SO2、CO、CO2等气态方式存在的污染物进行监测。烟气排放参数监测子系统主要对排放烟气的温度、压力、湿度、含氧量等参数进行监测,用以将污染物的浓度转换成标准干烟气状态和规定过剩空气系数下的浓度,符合环保计量的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数据处理子系统主要是完成测量数据的采集、存储、统计功能,并根据环保部门要求的格式将数据传输到环保局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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