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37-201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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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1 11:47:02
文档简介: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国国家家环环境境保保护护标标准准HJ637-2018代替HJ637-2012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Waterquality—Determinationofpetroleum,animalfatsandvegetableoils—Infraredspectrophotomet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8-10-10发布2019-01-01实施生生态态环环境境部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方法原理...15试剂和材料...26仪器和设备...37样品...38分析步骤...49结果计算与表示...510精密度和准确度.6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12废物处理.713注意事项.7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本标准是对《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的修订,原起草单位为: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修改方法适用范围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修改“总油”名称为“油类”;——修改萃取剂为四氯乙烯。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废止。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清远市环境监测站、肇庆市环境监测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和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四氯乙烯对人体健康有害,标准溶液配制、样品制备以及测定过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当取样体积为5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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