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污水处理厂网一体PPP实施方案
- 78451com
-
7 次阅读
-
1 次下载
-
2020-01-12 16:15:54
文档简介:
池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厂网一体、以市代县PPP模式的实施方案池州市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主城区)PPP项目,包括已建污水处理厂2座、处理能力10万吨/日(清溪污水处理厂一期4万吨/日、二期4万吨/日,城东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已建排水管网约750公里;已建污水泵站7座(合计10.45万吨/日污水提升能力);特许经营期26年。在特许经营期内,需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3座(6.5万吨/日)、排水管网554公里等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一、实施模式一、实施模式根据池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的现状,按照“厂网一体”的要求,采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组合的PPP模式进行运作。(一)池州市人民政府或授权主体与选定的投资人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投资人和市政府指定主体按照80%:20%比例组建项目公司,签署合资合同和章程。政府持有股权,参与项目公司的重大决策,但不参与日常的经营和管理。(二)池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住建委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对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投资建设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等,负责运营、维护和更新再有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在特许经营期及购买服务合同期满后,将正常运行情况下的上述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池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三)污水处理设施产权所有人与项目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主城区已建的清溪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水设施等转让给项目公司。(四)池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主体根据项目公司提供服务情况,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费。(五)对于改扩建项目、新建项目,参照《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相关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实施协议。二、操作步骤和流程二、操作步骤和流程(一)加强组织推进。(一)加强组织推进。成立以池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住建委、审计局、环保局、城投公司、招标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专项工作组。其中市财政局牵头负责资产评估、收益测算、融资成本等工作;市住建委牵头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综合单价测算、服务标准制定等工作;市财政局和住建委共同牵头负责招标谈判工作。(二(二))制定工制定工作作方方案案。。为加快推进PPP模式的实施,池州市政府制订了《池州市污水处理设施PPP工作实施方案》。(三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