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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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6 11:12:37
文档简介: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04-01实施)Technicalstandardofpreventingpollutionforlivestockandpoultrybreeding2001-12-19发布2002-04-01实施2002-04-01目录前言1主题内容2技术原则3选址要求4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5畜禽粪便的贮存6污水的处理7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8饲料的饲养管理9病死畜禽试题的处理与处置10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的监测11其它前言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HJ/T81—20011主题内容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2技术原则2.1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2.2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2.3畜禽养殖场的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3选址要求3.1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3.1.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3.1.2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3.1.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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