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DB44_ 63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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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 21:52:45
文档简介:
aICS13.040.50Z64备案号:25959-2009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DB44/632—2009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Limitsforexhaustpollutantsfromin-uselight-dutymotorvehicleswithignitionengineundersimpleshorttransientdrivingmodecondition2009-06-04发布2009-12-01实施广广东东省省质质量量技技术术监监督督局局发布发布广广东东省省环环境境保保护护局局DB44/632—2009I目次前言...Ⅲ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5测量方法.36单一气体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37测量结果判定.38标准的实施.3DB44/632—2009I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依据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编制,污染物限值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T240-2005《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确定。测量方法采用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规范性附录D规定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测量方法。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法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双菊荣黄祖照农加进姚欣灿吴敏馨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年6月4日批准。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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