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管理程序
- 污师—雨住一
-
35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19-04-04 16:02:00
文档简介:
12-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管理程序2003-7-1发布发布2003-7-1实施实施1浙江盾安精工股份浙江盾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程序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程序编号-EP12版次A0EMS程序文件程序文件页次1/21目的目的加强对新、改、扩建工程的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并将环境影响程度降到最低。2范围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3职责职责3.1技术质量科负责组织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3.2技术质量科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并对分承包方进行管理。4程序程序4.1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4.1.1在新、改、扩建项目选址或项目建议书阶段,综合办公室应将初步选址等有关情况告知当地环保局。对较大环境影响的项目,县环保局应参与初步选址。项目建议书包含环境保护的内容和环境部门意见及相关方意见。4.1.2综合办公室须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环境影响报告的报审,不设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4.1.3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4.2新项目“三同时”4.2.1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4.2.2技术质量科应对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施工人员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对在施工(包括施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废弃物、噪声等污染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施工中保证实施。建筑垃圾须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点,执行《相关方环境施加影响管理程序》。4.2.3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2003-7-1发布发布2003-7-1实施实施2浙江盾安精浙江盾安精工股份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程序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程序编号-EP12版次A0EMS程序文件程序文件页次2/2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4.3新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管理4.3.1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技术质量科应当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4.3.2建设项目竣工后,综合办公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