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污托邦&污水处理资料共享平台!

上传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文档 > 污水处理厂水质超标应急预案

污水处理厂水质超标应急预案

还剩... 页未读,继续阅读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付费阅读剩下 ...

下载券 0 个,已有40人购买

免费阅读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

下载券 1 个,已有6人下载

付费下载
文档简介:

针对水质超标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过程中突发性水质异常事件的应急处理。一、进水水质异常应急处理预案一、进水水质异常应急处理预案1、预案的启动污水处理厂可能发生的进水水质异常情况包括:①由于工业废水违规排入,或进水量长时间不足,突然恢复大量供应时引起的管道内沉积污染物超量涌入污水处理厂,造成进水水质异常高的情况;②因连续不断的强降雨引起的进水水质异常低的情况;③由于污水处理厂本身后续构筑物排空,导致大量沉积物回流至进水口引发的进水水质异常高的情况。1.启动条件根据以上3点的分析,可见《进水水质异常应急处理预案》在污水处理厂日常生产过程中已一直处于启用状态。2.汇报制度汇报制度可划分为日常定期汇报和事故实时汇报。日常定期汇报工作主要由生产技术主管负责填报,厂长负责审核。根据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如环保局、建设局等)报表填报的相关要求,结合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生产技术主管定期向上述各单位汇报日常生产情况、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环境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并接受上述各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事故实时汇报工作主要由生产技术主管负责填报,厂长负责审核。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处置方法、事故处理进度、处置结果分别撰写或统一撰写报告,向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阐述事故详情,备案备查。事故发生应立即电话或短信通知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随后形成书面报告后,将报告送至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进行文件送达签收,并向总公司进行书面汇报。2、应急响应1.事故报警①在进水口安装在线PH探头、在线COD监测仪进行24小时监控,运行班人员每隔2小时到进水口巡检1次,如发现PH数据异常小或异常大、COD数值异常大,进水有明显的刺鼻、恶心气味,或进水颜色明显发青、发黄,均需及时向厂长和生产技术主管报警;②当进水COD数值异常小,或进水颜色、气味与出水无异时,需及时向厂长和生产技术主管报警;③因排空后续构筑物时回流的大量沉积物过多,超过系统可承受的负荷,严重冲击生化系统时,需及时报警。2.处理措施①进水水质大幅度、长时间超过设计规定的进水水质时进水水质大幅度、长时间超过设计规定的进水水质时必须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更换效率更高的污水处理设备,以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发生进水水质异常时首先要向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汇报,并取样备检、拍摄照片或录像保存异常证据,果断的采取处理措施。1)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书面汇报,调整氧化沟运行参数,确保出水水质在可控范围内。2)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20%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书面汇报水质异常情况,并调整氧化沟运行参数和工艺,尽可能确保出水水质在可控范围内。3)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50%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书面汇报,等待指令,减少进水量,一小时后若水质仍无好转,打开节制闸,停止进水。4)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100%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汇报,并立即停止进水。5)以上水质超标情况,必须在发现超标或停止进水的同时,封存当时进水水样,留待管理部门进行取证。②当突发或短时间进水水质超标时当突发或短时间进水水质超标时首先应减少进水量,并调整污水处理工艺,充分发挥污水厂所具有的能力,挖掘设施、工艺、设备的潜力,调整生化系统、二沉池的运行工况,增加化学除磷药剂及混凝药剂投加量,增大污泥脱水的投药比,延长设备的运行时间,必要时投运备用设备,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尽可能在不增加设施和设备的情况下消除由于进水水质超标而引起的对出水水质下降构成的威胁,满足污水排放标准要求。配合环保监察部门,查找超标污水源,加大《污水排入城县下水道水质标准》的监管执行力度,从源头截流进入污水厂的超标污水。③非突发或短时间进水超标非突发或短时间进水超标若污水厂进水水质持续超标,且污水厂的处理能力已经得到充分发挥,并采取了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原污水厂所具备的条件仍不能满足由于进水水质超标而导致出水超标时,书面形式报给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协助当地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彻查进水水质超标的原因,拿出解决方案,确保进水能满足合同约定,以免损坏厂区内设备和生化系统,从而影响厂区的正常生产运营。1)增设化学除磷设施:对于突发或短期进水磷酸盐超标,通过增加除磷药剂投加量等措施可以保证出水磷酸盐达标。当进水磷酸盐持续超标≤15%时,利用既有生物除磷及化学除磷联用方法也可以尽可能保证出水磷酸盐达标,但需进一步增加除磷药剂的投加量,必要时可以增设临时或永久性化学除磷设施,如储药、配药、输药、投药系统等,并根据实际运行工况优化投药点和投加量,当进水磷酸盐持续超标>15%时,利用已有的工艺、设备和处理系统,无法满足达标。2)增设外加碳源设施:对于突

评论

发表评论
< /6 > 付费下载 下载券 1 个

Powered by DS文库

Copyright © 污托邦&污水处理资料共享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35071号-2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