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污托邦&污水处理资料共享平台!

上传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文档 > 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法律审视

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法律审视

  • 海之魂
  • 4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20-02-20 10:31:18

还剩... 页未读,继续阅读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付费阅读剩下 ...

下载券 0 个,已有4人购买

免费阅读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

下载券 1 个,已有0人下载

付费下载
文档简介:

理论研究商品与质量2012年6月刊166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法律审视□伍凌(贵州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研究生贵州贵阳550000)摘要:本文试图通过对城市饮用水源污染保护措施的探讨,为我国将来城市饮用水源污染保护立法的完善提供相应的思路。通过对有关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主要问题及其法律审视的研究,发掘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这一特殊的运行体制,结合国内外的法律法规,饮用水源保护的方法和手段是多样化的,包括科技革新、经济刺激、行政执法和法律调控等。其中,法律调控在城市饮用水源保护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运用法律手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保护饮用水源,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和体现。一则为人们维护生命健康和生存权、享有良好环境权等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二则为人们承担保护水环境,防治饮用水源污染等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再则也为其他方法和手段的施行指引了方向,揭示为今天的诉讼制度建设、司法改革和法律职业者的角色定位提供了可行性前提。关键词:城市饮用水环境保护法律审视立法现状一、我国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立法现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城市化的趋势,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水量日益增多,水质日趋恶化,严重威胁饮用水源的质量。我国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加剧了饮用水源水质的恶化。就地表水源而言,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06年6月发布的《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显示:有16个城市水质全部不达标;有74个饮用水源地不达标;有5.27亿吨水量不达标。就地下水源而言,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出地下水污染存在加重趋势的城市有21个,主要分布在西北、东北和东南地区。我国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污染严重威胁饮用水安全。目前,全国有7亿人饮用大肠杆菌超标水,1.64亿人饮用有机污染严重的水,3500万人饮用硝酸盐超标水。其中,饮用不安全水的农民达到3亿之多。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而且严重威胁人们的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而我国饮用水源保护的人大立法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没有直接对城市饮用水源作相应规定,但是其中一些条文体现了饮用水源保护的内容,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提供了环境保护基本法的支持。如第17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防止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现象的发生和发展。2002年的《水法》明确了我国水资源的权属关系和管理体制,强调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为我国城市饮用水源的流域管理和保护提供了指导。该法第3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12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第33条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保障饮用水安全;第34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第67条规定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996年《水污染防治法(修正)》规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止水源污染的内容,为我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如第2l条规定在生活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下,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减少或者停止排放污染物。此外,第27条规定在生活饮用水源地的水体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第49条规定了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权限责令停业或关闭。二、国外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立法借鉴和国内相比较,国外对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有着许多先进经验。如《美国公共健康服务法》第14编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了专门规定,要求建立水源保护区计划,水源保护区是指作为公共水系统水源的水井或井区周围的地面的和地下的,污染物可能通过其到达水井或井区的区域。该法明确规定:对于每一水源,根据所有实际可能的关于地下水流动、灌注和抽取的水文资料和其他州认为的确认水源保护区所需信息来划定水源保护区;鉴定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潜在的可能不利于人体健康的污染物来源;描述包括合适的技术援助,财政援助,控制措施的实施,教育和培训示范工程等在内的计划以保护水供应,包括在水井或水源被污染的情况下关于提供替代用水供应及地点的应急计划;包括考虑到新水井的水源区内污染物所有潜在来源的要求。在德国,饮用水被确定为生活中的第一物质材料,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在德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德国人经过100多年的长期实践,迄今为止已建立近20000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德国,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立与保护要符合法律程序,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立程序是一道司法程序,主要有以下程序,第一步,提交建立城市水源保护区申请报告,一般由水厂提交,有时也

海之魂
海之魂
  • 29345

    文档
  • 13863

    金币
Ta的主页 发私信

29345篇文档

评论

发表评论
< /1 > 付费下载 下载券 1 个

Powered by DS文库

Copyright © 污托邦&污水处理资料共享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35071号-2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