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污托邦&污水处理资料共享平台!

上传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文档 >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还剩... 页未读,继续阅读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付费阅读剩下 ...

下载券 0 个,已有2人购买

免费阅读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

下载券 1 个,已有0人下载

付费下载
文档简介:

—3—附件1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1版)一、总则(一)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0号)的规定,为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工作,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的申请和审批工作。环境保护部将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的情况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适时对标准进行修改。(三)本标准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4]173号文件印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试行)》同时废止。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方案(一)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采用表1所列方案:表1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方案序号资质类别资质级别1生活污水处理甲级乙级临时2工业废水处理3除尘脱硫脱硝4工业废气处理5工业固体废物处理6有机废物处理7生活垃圾处理8自动连续监测a.水污染物监测—b.大气污染物监测—4—(二)各类资质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许可范围如表2所示:表2各类资质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许可范围序号资质类别运营许可范围1生活污水处理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的以下设施:1、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物、宾馆、医院、企事业单位等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工业废水处理以处理工业废水为主的以下设施:1、各类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2、各类工业园区的集中式废水处理设施;3、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3除尘脱硫脱硝以下各类固定式工业设备排气中颗粒物(烟尘和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的净化设施,包括:1、各类工业锅炉;2、各类火力发电锅炉;3、各类工业炉窑(冶炼炉、炼焦炉、烧结机、水泥窑等)。4工业废气处理“除尘脱硫脱硝”类资质运营许可范围之外的各类固定式工业设备排气中污染物(包括恶臭)净化设施,以及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5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以下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设施(不包括危险废物处理设施):1、矿物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尾矿砂、废矿石、煤矸石、煤泥、矿泥、油井岩屑及废钻井液等;2、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渣(粉煤灰、炉渣、冶炼矿渣、钢渣、碱渣等)和边角余料。6有机废物处理以下固体废物的处理设施:1、畜禽屠宰废物、人畜粪便、餐厨垃圾、生活污—5—6有机废物处理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2、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3、以农林产品为原料生产建材过程中产生的废渣。7生活垃圾处理以下(城镇或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设施:1、垃圾填埋场;2、垃圾焚烧设施;3、垃圾堆肥处理设施。8自动连续监测a.水污染物监测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配套的自动连续监测设施。b.大气污染物监测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配套的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三)各类各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许可,均不设运营设施规模限制条件。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基本要求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三)具备符合要求的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四)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符合规定条件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业绩,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申请临时资质的除外);(五)具有一定规模的注册资金;(六)具备符合要求的污染物检测能力。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条件及判定依据(一)独立法人资格要求1、许可条件—6—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2、判定依据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证件真实、有效。(二)技术人员要求1、许可条件(1)甲级资质:具备不少于15名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7名;(2)乙级资质和临时资质:具备不少于6名具有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3)申请一类以上资质许可的,每增加一类,应增加不少于3名具有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4)上述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中,可有1名兼职人员(要求年龄在70岁以下),其他均应为申请单位的全职人员。2、判定依据(1)技术人员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申请单位已提交所有技术人员证书的复印件,证件真实、有效;(2)申请单位已提交能够证明本单位与所有技术人员劳动关系的文件复印件,包括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技术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证明文件完整、有效。—7—(三)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求1、许可条件(1)甲级资质:具备不少于40名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2)乙级资质和临时资质:具备不少于10名取得环境

评论

发表评论
< /9 > 付费下载 下载券 1 个

Powered by DS文库

Copyright © 污托邦&污水处理资料共享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35071号-2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