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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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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1 1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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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40Z60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2796—2018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8-08-29发布2018-10-01实施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DB13/2796—2018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25水污染物监测要求...36实施与监督.4附录A(规范性附录)子牙河流域控制区及排放标准划分...5DB13/2796—2018II前言为加强对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子牙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促进流域内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河北省子牙河流域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工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雄飞、张东生、田在峰、王月锋、朱静、吴亦红、张义明、任芝军、张爱国。DB13/2796—20181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子牙河流域内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子牙河流域内现有排污单位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五项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排污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上述五项水污染物直接排放管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执行DB13/2171-2015。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T70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86水质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HJ/T19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39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505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35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6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537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636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65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666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667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668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670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671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828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DB13/2171-2015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DB13/2796—201823.1污水wastewater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废水的总称。3.2排污单位pollutantdischargingunit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3.3直接排放directdischarge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4新(改、扩)建排污单位new(rebuilding、extending)pollutantdischargingunit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改、扩)建排污单位。3.5现有排污单位existingpollutantdischargingunit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排污单位。3.6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benchmarkeffluentvolumeperunitproduct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污水排放量上限值。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控制区划分根据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特点和环境保护要求,将子牙河流域划分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详见附录A。4.2控制要求4.2.1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内,新(改、扩)建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按表1规定执行。当新(改、扩)建排污单位下游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出水口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本标准表1规定:a)排污单位出水通过管道或排污沟渠全部进入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b)排污单位与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运营单位相同,或以法律文书的形式明确下游人工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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