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处理的问题与措施_姚建平
- 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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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1 17:25:33
文档简介:
新农村2005年第12期工作研究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处理的问题与措施浙江省兰溪市农办(321100)姚建平农村生活污水面广量大,治理难度较大,已逐步成为农村主要面源污染之一。近年来,浙江省各地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配套建设了一批生活污水集中净化沼气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效果。兰溪市殿下应村于2003年建设了一处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将入住新农村的210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全部集中净化处理。项目占地405平方米,总投资26万元,户均投资1238元,年回收利用沼气1000立方米左右,出水口水质经兰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基本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目前,兰溪市正在总结该村污水处理的做法和经验,准备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但由于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受多种条件的制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采取相应的措施。1.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实施农村的经济条件和自然条件千差万别,干部群众的认识差异也较大,开展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切不可一哄而起,用一种模式去强制推广。集中处理的模式可以多种多样,总的来说,可以根据下列原则因地制宜地推广:一是在拆迁型示范村,可逐步推广;二是在村庄地势坡度较大且规划较好的环境整治村,应积极推广;三是在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且离江河较近的省级示范村,可优先推广。2.明确重点,加强协作,共同实施生活污水处理涉及面较广,情况比较复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环保部门在制订环境保护规划时,应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纳入环境保护规划,考核生态市、县、乡、村时,应把生活污水处理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建设部门在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过程中,应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管网布局一并予以考虑,并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使用。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规划和各类建设规划的论证工作,认真抓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示范点建设,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广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凡申报省级全面小康示范村的原则上都要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并把它列为重要考核验收指标之一。3.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生活污水处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和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效果。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生活污水集中净化沼气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由具有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和专业施工队承担。参加设计和施工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把好项目设计关和工程建设关,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产生的沼气和沼液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以千方百计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综合效益。4.政策引导,加大投入,确保资金落实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是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次性投入较大,基本没有经济效益,并需要一定的日常管护费用,因此,需要各级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进行扶持,建议有关部门将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专项资金划出一块,对生活污水集中净化沼气工程建设质量高、运行效果好的省级示范村给予以奖代补。各级财政应对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的示范整治村按照工程总造价50%以上的额度进行专项补助,村集体经济也要安排一定资金,以确保生活污水集中净化沼气工程的建设资金。5.加大宣传,激励先进,大力推广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实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意义和先进典型,引导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推进“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的建设,使农村的生存环境和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本栏编辑:钟天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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