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139-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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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2 00:01:18
文档简介:
DB11-139-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ICS13.040.40Z60备案号:45999-2015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39—2015代替DB11/139-200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forboilers2015-05-13发布2015-07-01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139—2015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5监测...46实施与监督...5附录A(规范性附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在用锅炉2017年3月31日前执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7DB11/139—2015II前言本标准4.1.4条款为推荐性,其余条款为强制性。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相应的内容。本标准与DB11/139-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取消了烟气不透光率的排放限值;——分区域给定了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增加了燃气采暖热水炉的氮氧化物控制要求;——增加了脱硝设备设计运行管理要求。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5月13日批准。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静、宋光武、潘涛、王军玲、罗志云、梁云平、孙雪松、钟连红、曾景海、魏国强、胡月琪、薛亦峰、燕潇、刘晓、颜旭、吴晓清、张蕊、白画画。DB11/139—2015III引言为加强对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DB11/139—2015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发电锅炉、工业锅炉、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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