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773-2012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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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10:11:29
文档简介:
GB50773-2012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督IF=JJGB50773一2012蓄滞洪区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flooddetentionandretardingbasin2012一05一28发布2012一10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蓄滞洪区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flooddetentionandretardingbasinCB50773一201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9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蓄滞洪区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蓄滞洪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73-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S.2.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本规范对蓄滞洪区建设标准和蓄滞洪工程的规划设计等方面作了规定。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蓄滞洪区建设标准、基本资料、蓄滞洪区工程布局、蓄滞洪区防洪工程设计、蓄滞洪区安全设施设计和蓄滞洪区工程管理设计。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一1号,邮政编码:100011,电子邮件:jsbz@giwp.org.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湖南省水科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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