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448-2011 钢筋混凝土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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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10:12:08
文档简介:
JCT448-2011 钢筋混凝土井管ICS91.100.30Q14备案号:34451--2012JC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T448—2011代替JC/T448—1991(1996)2011-12-20发布钢筋混凝土井管ReinforcedConcreteWell-pipes2012-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月IJ舌JC,r4柏一201,本标准按照GB肛1.1—20∞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JC/T448--1991(1996)《钢筋混凝土井管》。与JC/T448—199l(199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前言(见前言);一一修改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6年版的第2章);——增加了其他成型工艺(见第i章,1996年版的第1章);一一删除了原标准分等分级的规定(见1996年版的4.4、6.6.i和6.6.3);——增加了应用混凝士外加剂和掺和料的有关规定(见4.6和4.7);——修改了不同成型工艺的尺寸偏差(见6.2,1996年版的4.4);一一增加了轴向抗压承载力的要求(见6.5);——修改了轴向抗拉强度试验方法,并明确了轴向抗拉强度试验数值的确定原则(见7.3,1996年版的5,3):——修改了轴向抗压强度的试验方法以及试验数值的确定原则(见7.4,1996年版的5.4);——修改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抽样数量和复检数量(见8.2.3和8.3.4,1996年版的6.3.2、6.4.3):一一修改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判定原则(见8.2.4和8.3.5,1996年版的6.3.2、6.4.3);——修改了混凝土强度的试验频次和结果评定的要求(见7.2、8.2.4.1.3和8.3.5.I.5,1996年版的5.2)。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7)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机械施工公司水泥制管厂、江苏省东台市水泥制品厂、四川省丹棱水泥制品厂和河南省漯河水泥制品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谈永泉、倪志权、俞锋、胡恒、刘远祥、许晓东、吴英月、陆法根、武扬。本标准委托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负责解释。本标准于1991年11月首次发布,1996年确认,本次为第一次修订。1范围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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