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22-2017发布稿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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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0 2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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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22-2017发布稿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发布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822-2017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Waterquality—Determinationofanilinecompounds–Gaschromatographymassspectrometry(发布稿)2017-03-30发布2017-05-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方法原理.14试剂和材料.15仪器和设备.36样品.37分析步骤.48结果计算.69结果表示.810精密度和准确度..8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812废物处理...9附录A(规范性附录)目标化合物的定量离子、辅助离子、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10附录B(资料性附录)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11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19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上海市嘉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3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警告:二氯甲烷、苯胺类化合物混合液等试剂和溶液均为挥发或半挥发有毒物,其溶液配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或接触皮肤和衣物。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中19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19种苯胺类化合物包括苯胺、2-氯苯胺、3-氯苯胺、4-氯苯胺、4-溴苯胺、2-硝基苯胺、2,4,6-三氯苯胺、3,4-二氯苯胺、3-硝基苯胺、2,4,5-三氯苯胺、4-氯-2-硝基苯胺、4-硝基苯胺、2-氯-4-硝基苯胺、2,6-二氯-4-硝基苯胺、2-溴-6-氯-4-硝基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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