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污水PPP项目解析
- V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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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09:24:31
文档简介:
验,现有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运营商以其拥有的资产或权益,作价入股厂网一体化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但此种操作由于存在未经法定程序扩大对原投资运营商的特许经营授权的合规性瑕疵而被摒弃。于是我们转向引入新的社会资本后再对存融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吸收的方案:(1)合作吸收,存戢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运营商以其持有的存最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股权向项目公司增资,进而实现对存盛特许经营项目的吸收;(2)退出吸收,项目公司向现有投资运营商收购存{矗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股权,将其吸收入项目公司名下。合作吸收方案可以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厂网一体化,且无损存量特许经营项目投资运营商的既得利益和政府信用,但各方谈判达成一致的难度(尤其是议价难度)较高,且吸收完成后项目公司共有五个股东,后期运营管理的协调难度很大。退出吸收方案亦可以在不损害政府信用的前提下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厂网一体化,且不存在后期运营管理的协调问题,但操作阻力较大,谈判难度极高,即使收购成功亦会付出较高的对价,推高社会成本。此外,上述两种吸收方案还可能涉及进场交易程序问题(在合作吸收情况下,需视项目公司的股东是否为国有公司而定;在退出吸收情况下'视存量特许经营项目投资运营商是否为国有公司而定),以及政府对存量特许经营项目投资运营商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锁定解除问题。因此,经过反复思考后放弃。最后,只剩下存融特许经营项目不纳入本次厂网一体化整合范围,由项目公司负责向其提供进水的切割方案。这是现阶段最为可行的方案,既充分保护了现有投资运营商的既得利益,又不会损害政府信用,推动实施几乎没有阻力。但在存最项目提前终止或期满终止移交前,无法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厂网一体化。并且在此方案下,污水收集和输送形成了三个层次的主体关系:一是拥有排水许可审批权的政府方,二是拥有污水管网及泵站的项目公司,三是拥有存最特许经营污水厂的投资运营商和拥有其他污水处理厂的项目公司。三个层次主体问的责权利关系更加复杂,好在可以通过科学设定机制予以解决。群遴讳糕、—兰呈PPP征途l财源—二翌最终选择了切割方案。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范围内的区域特许经营权,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规划优化、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公司在享有本项目范围内排他性经营权的同时.须按规划和政府方指令履行普遍服务义务。存量资产处置问题本项目存b}资产中,政府方拥有的魏家咀污水处理厂二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该厂立项之初按24万立方米/日规模整体设计,政府方在一期建设时已完成共用设施的修建,后续采用ToT方式转让给安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首创”)运营,二期则由政府方负责投资建设并纳入本项目厂网一体化范围。我们对该厂—二期的资产构成和未来运营情况进行了研究,发现仅有曝气池、生物池和沉淀池属于二期独立运营设施,其他核心设备设施均为—二期共用且经营权归安庆首创所有。经广泛调研确认,该厂—二期在技术、安全、管理、监管等方面均不具备单独运营的可行性,且在成本费用方面单独运营显著不经济,因此需要—二期合并运营。出于尊重政府方与安庆首创之间现行有效的特许经营协议等因素考虑,最终决定将该厂二期经营权先行授予项目公司,再由项目公司外包给安庆首创运营。外包运营涉及的权利义务衔接、运营费支付、监管考核等,以确保合规陛和法律关系顺畅为前提,通过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本处的委托运营协议为项目公司将魏家咀污水处理厂二期按照服务外包的方式委托给安庆首创进行运营维护)和承诺函等方式予以解决。增量投资定价问题考虑到规划方案中远期增:扛厂网建设的不确定性,其定价及回报机制无法在当期进行详细约定,但区域特许经营的特性又决定了,未来新增投资皆由项目公司排他性地负责实施并获得投资和运营回报。因此我们设定了相关机制,以避免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在未来新增投资时,就该等投资和运营回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增加项目的监管和万方数据兰生/镐肯黼邀交易成本。首先,未来新增投资的金额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控制价为依据,控制价由项目公司依据安徽省、安庆市相关规范、规定组织编制,送政府方组织审核,并由项目公司报造价管理机构审查确定。新增投资按工程晕:清单计价的控制价下浮率不少于5%,最终以确认谈判中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为准(本项目在5%的基础上仍有下浮)。如属设备采购的,则应以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共同认定的金额为准:如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则政府方有权调低。其次,未来新增投资的回报率确定机制为:在提交最终报价的社会资本不少于5家(含)时,按中选社会资本响应文件的最终报价中报出的税后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准:在提交最终报价的社会资本少于5家时,以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为准。若未来国家适用法律对该等回报率出台相关规定的,则自该等规定施行之日起,新增投资的回报率由采购人和项目公司在不违反该等规定的情况下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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