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锅炉(最新待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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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7 16:20:31
文档简介:
生活垃圾焚烧锅炉(最新待修订版)IC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750—200×代替GB/T18750-2002生活垃圾焚烧锅炉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orandboiler(送审稿)200×-××-××发布200×-××-××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200×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坚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控制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造成的二次污染,规范以生活垃圾为设定燃料的生活垃圾焚烧锅炉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等,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GB/T18750—2002《生活垃圾焚烧锅炉》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重庆科技学院、上海浦城热电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江西江联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枫林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无锡市宜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宜兴市中电耐磨耐火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钦平、王定国、刘思明、熊绍武、舒成光、陈跃华、朱新才、郑奕强、卢忠、曹秋、秦峰、安淼、雷明、裴万柱、陈天军、方阳升、蒋建民、蒋洪伟、曹学义、姜宗顺、林桂鹏。GB/T××××—200×1生活垃圾焚烧锅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锅炉的分类、型号、技术要求、检查和验收、标志、油漆、包装和随机文件。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垃圾为设定燃料的处理量不小于100t/d(1d=24h,下同)、不大于8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大于8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锅炉不应低于本标准要求。掺烧非危险废物的生活垃圾焚烧锅炉,掺烧常规燃料或用常规燃料助燃的生活垃圾焚烧锅炉不应低于本标准要求。引进的同类产品或部件不应低于本标准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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