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国 IV 柴油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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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7 22: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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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国 IV 柴油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吉林省ICS13.040.50Z64备案号:DB22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2583—2016在用国IV柴油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LimitandmeasurementmethodsforexhaustsmokefromIn-serviceCHNIVdieselvehiclesunderlug-downtest2016-12-19发布2017-04-01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22/T2583—2016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排放限值..25测量方法..2附录A(规范性附录)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法车辆预检要求4附录B(规范性附录)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法不透光烟度法6附录C(规范性附录)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检测报告格式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检测报告..18附录D(规范性附录)检测设备的标定和检测方法...19DB22/T2583—2016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初亮、郭建华、陶云飞、刘亚新、尹德魁。DB22/T2583—20161在用国Ⅳ柴油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在用国Ⅳ柴油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装压燃式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大于400kg、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在用国Ⅳ柴油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并采用加载减速法和自由加速烟度法检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T19147-2003车用柴油;HJ/T292-2006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DB22/T1537-2011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在用柴油车in-servicedieselvehicles已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柴油汽车。3.2最大总质量grossvehiclemas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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