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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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7 23:18:38
文档简介: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合同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合同甲方(委托方):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乙方(受托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名称:一、名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二、工作范围:二、工作范围:1.甲方委托乙方承接4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以下简称CEMS系统)和1套水质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COD、氨氮、PH、流量、SS)。2.运营维护内容(详见技术协议)。3.运行应达到的工作目标(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运行工作目标)(1)保证CEMS系统设备和水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数据捕集率和有效率达到环保部门要求。(2)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上传率达到75%以上。三、合同期限:三、合同期限:*年12月1日至*年11月30日。四、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四、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1.合同费用:合同价款为**圆整(小写:¥**.00元),含税。2.支付方式:①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年运营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②运营满10个月后甲方在7日内向乙方支付年运营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③乙方根据甲方每次的付款金额,为甲方开出同等金额的发票。2五、运营维护标准五、运营维护标准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保部环发[2008]6号);2.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陕环发〔2008〕26号);3.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2007);4.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6.《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377-2007)7.《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8.《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9.环保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六、双方责任:六、双方责任:甲方责任:甲方责任:1.在线监测系统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部和陕西省环保厅污染源自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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