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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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6: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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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491-2019代替HJ491-2009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Soilandsediment—Determinationofcopper,zinc,lead,nickelandchromium—Flameatomicabsorptionspectrophotomet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9-05-12发布2019-09-01实施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方法原理...14干扰和消除...15试剂和材料...26仪器和设备...37样品...38分析步骤...59结果计算与表示...610精密度和准确度.6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812废物处理.913注意事项.9附录A(资料性附录)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10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铜、锌、铅、镍和铬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铜、锌、铅、镍和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是对《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1997)和《土壤质量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9-1997)的第一次修订,是对《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491-2009)的第二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整合了以上三个标准,同时增加了铅的测定;——适用范围增加了沉积物;——增加了微波消解和石墨电热消解两种前处理方法;——规范了精密度和准确度的表达;——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491-2009)废止;《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1997)和《土壤质量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9-1997)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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