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73-2013 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莫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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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2 19:01:38
文档简介:
HJ 673-2013 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73-2013代替GB/T14673-1993水质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Waterquality-Determinationofvanadiumbygraphitefurnaceatomicabsorptionspectrometricmethod(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3-11-21发布2014-02-01实施发布发布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方法原理.13干扰和消除..14试剂和材料..15仪器和设备..16样品27分析步骤.28结果计算.39精密度和准确度...310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11废弃物处置4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钒监测方法,修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废水中钒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钒的测定。本标准是对《水质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4673-1993)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3年。原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增加了本标准方法抗干扰的常见元素及浓度相关内容;——修改了钒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对原标准中文字表达方式及标准格式进行了改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4673-1993)废止。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参加本标准验证的单位有: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北京理化测试中心,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广西省环境监测中心,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11月21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水质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废水中钒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钒的测定。本方法检出限为0.003mg/L,测定下限为0.012mg/L,测定上限为0.2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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