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54-200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编制技术导则
- 莫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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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2 19:05:57
文档简介:
HJ 454-200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编制技术导则H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454-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技术导则Technicalguidelinesforformulatingthetechnicalrequirementof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2009-02-04发布2009-05-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45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号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技术导则》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技术导则(HJ454—2009)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防水卷材(HJ455—2009)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刚性防水材料(HJ456—2009)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防水涂料(HJ457—2009)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用洗涤剂(HJ458—2009)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木质门和钢质门(HJ459—2009)以上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同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洗涤剂》(HJBZ8—1999)废止。特此公告。2009年2月4日iHJ454—2009iiHJ454—2009目次前言.iv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编制原则25编制程序与编制方法26构成要素27编制要求——标准文本38编制要求——编制说明5iiiHJ454—2009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环境标志标准)的编制,提高环境标志标准制修订工作水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标志标准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与方法、构成要素及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的编制要求等内容。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2月4日批准。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ivHJ454—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技术导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标志标准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与方法、构成要素及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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