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06-201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 莫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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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2 19:06:07
文档简介:
HJ 2506-201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HJ2506—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506—2011代替HJ306—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Colortelevisionbroadcastingreceivers2011-03-02发布2011-04-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7HJ2506—20118HJ2506—2011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产品在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产品的能耗、辐射、有害物质限量、环境设计、生产过程、回收和再使用、包装材料和公开信息提出了要求。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HJ/T306—2006)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如下:——提高了能耗指标的要求;——提高了辐射的要求;——提高了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增加了再生材料含量的要求;——提高了回收和再利用的要求;——增加了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电子显示器有限公司、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3月2日批准。本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T306—2006。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J/T306—2006、HJBZ33—1999。9HJ2506—201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屏幕尺寸和显示方式的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包括阴极射线管、液晶、等离子体等作为显示部件的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主要功能为电视的不具备调谐器的电视显示或监视设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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