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_T 225-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
- 莫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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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2 19:06:25
文档简介:
HJ_T 225-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HJ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25-2005代替HJBZ41-200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ODSSubstitute2005-11–28发布2006-01–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IIHJ/T225-2005目次目次前言.III1范围..42术语和定义..43基本要求..44技术内容..45检验方法..4IIIHJ/T225-2005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产品消耗臭氧潜能值,提出了限定要求。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产品》(HJBZ41—2000)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1月28日批准。本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产品》HJBZ41-2000。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JBZ41-20004HJ/T225-2005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产品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产品1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替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各类产品,包括致冷剂、发泡剂、抛射剂、清洗溶剂、灭火剂、灭菌剂等产品。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消耗臭氧层物质(Ozonedepletingsubstances简称ODS):指释放到大气中的氟氯化碳等类物质,在进入大气平流层后,在太阳紫外线作用下,与臭氧发生作用,臭氧分子被分解为普通的氧分子和一氧化氯,从而降低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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