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_T 296-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 莫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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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2 19:06:29
文档简介:
HJ_T 296-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962006代替HBC16—200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Sanitarywares20060823发布200609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J/T296~29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陶瓷砖HJ/T296~297—2005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00062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网址:http://wwwcespcn电子信箱:bianji4@cespcn电话:010—67112738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违者必究2006年11月第1版开本880×12301/162006年11月第1次印刷印张125印数1—2000字数58千字统一书号:1380209070定价:1500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2号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HJ/T296—2006)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陶瓷砖(HJ/T297—2006)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查询。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HBC16—2003)废止。特此公告。2006年8月23日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卫生陶瓷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引导和促进环保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参照韩国“土木工程和民用建筑材料”中的环境标准规定了卫生陶瓷中可溶性铅和镉的含量限值,根据我国卫生陶瓷原料使用情况制定了卫生陶瓷放射性比活度指标,按照我国节水的原则规定了便器的最大用水量,同时规定了对卫生陶瓷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工业废渣的回收利用率。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HBC16—2003)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本标准与《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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