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
- 由页
-
87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19-03-02 22:49:56
文档简介: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99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Technicalguidelinesofaccountingmethodforpollutionsourceintensityboiler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2018-12-25发布2019-03-01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源强核算程序...25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56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87噪声源强核算方法...98固体废物源强核算方法...99其他.10附录A(资料性附录)锅炉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11附录B(资料性附录)锅炉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参数参考值.15附录C(资料性附录)烟气量的计算..17附录D(资料性附录)锅炉相关设备噪声源强参考值.21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体系,指导和规范锅炉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锅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程序、内容、方法及要求等。本标准附录A~附录D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25日批准。本标准自2019年3月1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锅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程序、内容、方法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执行GB13271的锅炉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锅炉正常和非正常工况下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源强核算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