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HJ 99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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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2 22: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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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HJ 994—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99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化肥工业Technicalguidelinesofaccountingmethodforpollutionsourceintensitychemicalfertilizerindustry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2018-12-25发布2019-03-01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源强核算程序...35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146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297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338噪声源强核算方法.379工业固体废物源强核算方法.3710其他..39附录A(资料性附录)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40附录B(资料性附录)化肥行业主要设备噪声源强参考表44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污染物排污许可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化肥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化肥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三捷环境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25日批准。本标准自2019年3月1日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化肥工业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肥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肥工业建设项目新(改、扩)建工程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化肥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时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化肥工业主体生产装置、公用和辅助设施的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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