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HJ 98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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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2 23: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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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HJ 987—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98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Self-monitoringtechnologyguidelinesforpollutionsources—Pesticidemanufacture本电子稿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8-12-04发布2019-03-01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ⅰ目次前言...ⅱ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25监测方案制定...26信息记录和报告...67其他...7ⅱ前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和规范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提出并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4日批准。本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1适用范围本标准提出了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HJ/T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44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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