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970-2018)
- 由页
-
108 次阅读
-
1 次下载
-
2019-03-02 23:26:15
文档简介: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 970-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970-2018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Waterquality—Determinationofpetroleum—Ultravioletspectrophotometricmethod(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8-10-10发布2019-01-01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方法原理...14干扰和消除...15试剂和材料...16仪器和设备...27样品...28分析步骤...39结果计算与表示...410精密度和准确度.4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12废物处理.513注意事项.5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石油类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的紫外分光光度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验证单位: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河北省秦皇岛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北京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正己烷具有一定毒性,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同时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的紫外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类的测定。当取样体积为500ml,萃取液体积为25ml,使用2cm石英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0.01mg/L,测定下限为0.04mg/L。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7378.3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