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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法律与工程经济)精讲班法律法规(一)-153301140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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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1页页/共10页页2018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公共基础-法律法规部分1李魁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颁布,2011年做过局部修改包含内容: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上述内容中,发包和承包的内容会结合招标投标法一起讲,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会结合安全法一起讲,质量管理会和质量管理条例一起讲。1,建筑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活动(第八十一条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3,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4,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5,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2页页/共10页页6,建筑法对监理的表述(1)监理应当依据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业主实施监督。7,监理的依据依据建设法律、行政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8,监理的对象和监理的内容代表业主对承包方进行监理监理的内容: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三控两管一协调: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近年来,又加上安全管理的内容。8,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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