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环境监测及治理修复工程验收监测单位考核评估指标
- 75704
-
39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19-11-26 15:10:47
文档简介:
场地环境监测及治理修复工程验收监测单位考核评场地环境监测及治理修复工程验收监测单位考核评估指标估指标一、一、基本条件基本条件1、具有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资质(CMA);2、具有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资质(CNAS);二、二、从业能力及业绩指标从业能力及业绩指标(一)、业绩数量指标上年度独立从事场地环境监测及治理修复工程验收监测(土壤、地下水)的业绩数量至少有1项,在上海市实施的项目优先于其它省市实施的项目;(二)、现场评价指标1、采样人员与分析人员满足实验需求;2、实验室场地面积满足实验需求;3、具备监测重金属、有机物等仪器设备;4、实验室场地、仪器设备为自有非租赁;5、具备相关安全技术规程与质量控制规程、进行人员培训、开展技术校准;6、无相关政府机构或认可委、认监委的相关处罚、投诉。三、三、区县环保局评价指标区县环保局评价指标区县环保局出具部门意见对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正面评价。四、四、场地责任方评价指标场地责任方评价指标场地环境监测及治理修复工程验收监测按照合同要求、时间节点履行,场地责任方无负面评价。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