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组织废气排放问题
- 秦
-
32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19-03-03 16:20:40
文档简介:
关于无组织废气排放问题1关于无组织排放问题1.定义凡不通过排气筒或通过15米高度以下排气筒的有害气体排放,均属于无组织排放.2.达标排放问题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规定.3.估算无组织排放量3.1无组织排放源的源强确定方法无组织排放源是指没有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15米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的源强确定方法有三种:(1)物料衡算法:)物料衡算法:通过全厂物料的投入产出分析,核算无组织排放量。(2)类比法)类比法:通过与工艺相同、原料相似的同类工厂进行类比,核算无组织排放量。(3)反推法)反推法:通过对同类工厂,正常生产时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现场监测,利用面源扩散模式反推,确定无组织排放量。3.2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进行,计算公式如下:Qc/Cm=1/A(BLc+0.25r2)0.50LD2式中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Cm——标准浓度限值(mg/Nm3);L——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计算系数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卫生防护距离L,mL≤10001000<L≤2000L>2000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1)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A<22~4>4400700530400470350400350260400700530400470350400350260803802908025019080190140B<2>20.010.0210.0150.0360.0150.036C<2>21.851.851.791.771.791.77D<20.780.780.573>20.840.840.76注:1)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分为三类:Ⅰ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或虽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Ⅲ类:无排放同种有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