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93-2006 清洁生产标准 汽车制造业(涂装)
- 废水设计师-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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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16:15:45
文档简介:
HJT 293-2006 清洁生产标准 汽车制造业(涂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发布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HJ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93-2006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Cleanerproductionstandard–Automobilemanufacturing(Painting)(发布稿)(发布稿)2006-08–15发布2006-12–01实施HJ/T293-2006目次前言...3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技术要求...14.1指标分级...14.2指标要求...1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36标准的实施...5HJ/T293-2006前言前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进一步推动中国的清洁生产,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并为涂装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订本标准。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本标准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而制定,共分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至五年修订一次。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清洁生产指标原则上分为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六类。考虑到汽车制造业(涂装)的特点,本标准采用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原材料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和环境管理指标等五类指标。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南昌航空工业学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涂装分会、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HJ/T293-20061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制造企业(涂装)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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