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污托邦&污水处理资料共享平台!

上传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及规范 > HJT 296-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HJT 296-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还剩... 页未读,继续阅读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付费阅读剩下 ...

下载券 0 个,已有35人购买

免费阅读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

下载券 1 个,已有0人下载

付费下载
文档简介:

HJT 296-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HJ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96-2006代替HBC16-200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Specifications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SanitaryCeramics(发布稿)2006-08–23发布2006-09–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J/T296-2006目次前言III1适用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件.43术语和定义44基本要求..55技术内容..56检验方法..5附录附录A(规范性附录)陶瓷样品中铅和镉的测定陶瓷样品中铅和镉的测定.6HJ/T296-200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卫生陶瓷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引导和促进环保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参照韩国“土木工程和民用建筑材料”中的环境标准规定了卫生陶瓷中可溶性铅和镉的含量限值,根据我国卫生陶瓷原料使用情况制定了卫生陶瓷放射性比活度指标,按照我国节水的原则规定了便器的最大用水量,同时规定了对卫生陶瓷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工业废渣的回收利用率。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HBC16—2003)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本标准与HBC16—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卫生陶瓷中可溶性铅和镉的要求、小便器和蹲便器最大用水量的要求和卫生陶瓷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工业废渣的回收利用率的要求;——对卫生陶瓷放射性比活度指标进行了修改;——删去了对卫生陶瓷吸水率和抗龟裂的要求。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8月23日批准。本标准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HJ/T296-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卫生陶瓷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洗面器、坐便器、小便器、净身器、洗涤槽、蹲便器、浴缸等卫生陶瓷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

评论

发表评论
< /7 > 付费下载 下载券 1 个

Powered by DS文库

Copyright © 污托邦&污水处理资料共享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35071号-2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