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22-2009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
- 废水设计师-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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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16:16:32
文档简介:
HJ 522-2009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ICS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522—2009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CodesforWaterEnvironmentalFunctionZoneCategories(试行)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09-12-30发布2010-04-01实施HJ环境保护部发布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HJ522-2009目录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分类方法15分类编码16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与代码..2HJ522-2009ii前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为环境信息处理和交换提供技术支撑,规范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标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安徽省环境信息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31日批准。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HJ522-2009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类别与代码。本标准中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环境信息采集、交换、加工、使用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7027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HJ/T416环境信息术语HJ/T417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3术语和定义HJ/T416及HJ/T417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水环境功能区根据水域使用功能、水环境污染状况、水环境承受能力(环境容量)、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划定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水环境。4分类方法4.1基本方法本标准的基本分类方法遵循GB/T7027中的规定和要求。4.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方法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采用以面分类法为主、线分类法为补充的混合分类法进行分类。地表水环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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