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57-2009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 废水设计师-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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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16:16:55
文档简介:
HJ 557-2009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57-2009代替GB5086.2-199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Solidwaste-Extractionprocedureforleachingtoxicity-Horizontalvibrationmethod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0-05-01实施2010-02-02发布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发布发布目次前言...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方法原理...15试剂和材料...16仪器和设备...27样品...28实验步骤...29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检测方法,修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检测的浸出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措施。本标准是对《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GB5086.2-1997)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原标准起草单位: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和能源和电力环境保护研究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修改了方法的适用范围;——修改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补充了方法原理;——完善了实验步骤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7年12月22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GB5086.2-1997)废止。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2日批准。本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I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检测的浸出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措施。本标准适用于评估在受到地表水或地下水浸沥时,固体废物及其他固态物质中无机污染物(氰化物、硫化物等不稳定污染物除外)的浸出风险。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非水溶性液体的样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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