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304-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
- 废水设计师-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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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16:17:52
文档简介:
HJT 304-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HJ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304-2006代替HJBZ18-200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房间空气调节器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房间空气调节器The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RoomAirConditioners2006-11–15发布2007-01–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IIHJ/T304-2006目次前言...I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15技术内容...26检验方法...4附录A(规范性附录)声明及清单...5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IIIHJ/T304-200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房间空气调节器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促进节能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节能、低噪声房间空气调节器》(HJBZ18-2000)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本标准与《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节能、低噪声房间空气调节器》(HJBZ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由于国家对变频空调的相关检测方法尚未出台,认证范围不适用于变频空调;——提高了对节能的要求;——增加了对回收和再利用、危险物质的使用和公开信息的要求。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1月15日批准。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节能、低噪声房间空气调节器》(HJBZ18-2000)。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JBZ18-1997,HJBZ18-20001HJ/T304-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房间空气调节器房间空气调节器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1.4kW以下、以创造室内舒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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