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48-2008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牛轻革)
- 废水设计师-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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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16:18:25
文档简介:
HJ 448-2008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牛轻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448-2008HJ448-2008清洁生产标准制革工业(牛轻革)清洁生产标准制革工业(牛轻革)CleanerproductionstandardTanningindustry(Bovineleather)(发布稿)(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08-11-21发布2008-11-21发布2009-02-01实施2009-02-01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发布发布HJ448-2008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规范性技术要求.2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46标准的实施.7附录A(规范性附录)禁止使用的染料...8HJ448-2008ii前言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制革工业(牛轻革)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制革工业(牛轻革)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由于技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到五年修订一次。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11月21日批准。本标准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448-2008HJ448-20081清洁生产标准制革工业(牛轻革)1适用范围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革工业(牛轻革)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制革工业(牛轻革)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2规范性引用文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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