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423-2008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杀虫气雾剂
- 废水设计师-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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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16:18:44
文档简介:
HJT 423-2008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杀虫气雾剂 H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T423-2008代替HJBZ20-199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杀虫气雾剂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Aerosolinsecticide(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08-04-15发布2008-07-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15技术内容.16检验方法.2附录A(规范性附录)杀虫气雾剂中丙酮、乙酸乙酯、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分析法.3附录B(规范性附录)杀虫气雾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7附录C(规范性附录)杀虫气雾剂抛射剂中丙丁烷与四氟乙烷、丙丁烷与二氟乙烷质量比的测定--气相色谱法...11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证杀虫气雾剂在使用过程中的杀虫功效,维护人体健康,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杀虫气雾剂中的产品毒性、苯系物含量、不同类型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提出了限量要求。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卫生杀虫气雾剂》(HJBZ20-1997)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本标准与HJBZ20-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产品中VOC的控制及检验方法;——增加了对产品中苯系物的控制及检验方法;——增加了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控制。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HJBZ20-1997废止。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江苏同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庄臣有限公司、河北康达有限公司、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莱雅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04月15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07月0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JBZ20-1997。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杀虫气雾剂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杀虫气雾剂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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