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12-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 废水设计师-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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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16:18:58
文档简介:
HJ 2512-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512-201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Printers,Faxmachines,Multifunctiondevices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2-03-30发布2012-06-01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发布HJ□□□□-201□2目次前言31适用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件43术语和定义44基本要求55技术内容56检验方法9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环境设计”要求.10附录B(规范性附录)塑料零件中禁用的邻苯二甲酸酯.13附录C(规范性附录)限制使用的多环芳烃(PAHs)...14附录D(资料性附录)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24附录E(规范性附录)TVOC、苯和苯乙烯的检验程序15附录F(规范性附录)臭氧的检验程序...19附录G(规范性附录)粉尘的检验程序..21HJ□□□□-201□3前言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产品能耗、噪声、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环境设计、生产过程、回收与再利用和说明书等提出了要求。本标准参照德国环境标志基础授予标准(BasicCriteriaforAwardoftheEnvironmentalLabel)《附带打印功能的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设备)》(OfficeEquipmentwithPrintingFunction(Printers,Copiers,MultifunctionDevices))(RAL-UZ122,2009),及日本环境协会环境标志事务局“生态标志种类NO.122”《打印机Version2.22010》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HJ/T302-2006)进行了修订。本标准与HJ/T302-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打印机、传真机等的定义;——修改了环境设计的要求;——修改了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修改了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要求;——修改了产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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