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浅析
- 莫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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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23:16:08
文档简介:
皖北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浅析安徽建筑2014年第6期(总200期)皖北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浅析AnalysisofDrainageSysteminWanbeiTownsanditsSewageDisposa张d争(太和县污水处理厂,安徽阜阳236600)摘要:文章结合实际,解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并指出当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现状问题。关键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问题与建议中图分类号:TU992.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7359(2014)06—0155—020引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于2013年9月18日经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第641号国务院令正式颁布,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迄今为止第一部比较完备地将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纳入法制轨道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文件。1条例颁布实施的背景近年来,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事业取得较大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城镇排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内涝灾害频发,主要原因是设施建设缺乏整体规划,重上轻下、重急轻防,设施不配套或配套标准低,地面硬化与透水比例失衡,城镇排涝能力建设滞后于城镇的规模扩张。二是污水排放行为不规范,治理设施运行安全得不到保障,影响城镇公共安全,各地因突发水体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排水户超标排放,将工业废渣、施工泥浆、餐饮油脂、医疗污水等未采取预处理措施直接排人管网、倾倒沟塘,影响管网、污水处理厂运行安全和城镇公共安全。三是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和运管水平低,污泥达标处置率低。甚至存在一些治污项目超标排放、偷排污水、擅自倾倒、堆放污泥或者不按照要求处理处置污泥,造成二次污染;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处理利用率低等问题也客观存在,资源浪费和污染隐患依旧存在。四是监管问题,专业技术、监管手段、配套设施存在不足。为实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良性健康发展,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从而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法治轨道。2内容解析该条例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与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五十九条,内容涵盖三大方面:一是城镇建设和大排水事业统筹;二是城镇水污染防治与资源综合利用并重;三是规范排放行为与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兼顾。收稿日期:2014—09—10作者简介:张峰(1977一),男,安徽太和人,毕业于安徽建筑大学,学士;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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