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39-2012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谱-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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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0 09:55:13
文档简介:
HJ 639-2012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谱-质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39-2012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Waterquality-Determinationofvolatileorganiccompounds-Purgeandtrap/gaschromatography-massspectrometer(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2-12-03发布2013-03-01实施发布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方法原理..25试剂和材料..26仪器和设备..27样品..38分析步骤..39结果计算与表示..610精密度和准确度..7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7附录A(规范性附录)目标化合物的定量离子、辅助离子、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9附录B(资料性附录)目标化合物的总离子流色谱图.11附录C(资料性附录)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12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海水、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青岛理工大学。本标准验证单位: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网青岛监测站、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监测站、济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和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12月3日批准。本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内标、替代物及标准样品均为易挥发的有毒化合物,其溶液配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带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海水、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57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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