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39-2015 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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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0 09: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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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739-2015 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739—2015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Ambientair—Determinationofnitroaromatics—Gaschromatographymassspectromet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5-02-07发布2015-04-01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发布i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方法原理.14试剂和材料.15仪器和设备.26样品.37分析步骤.38结果计算与表示.49精密度和准确度.510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11废物处理...7附录A(资料性附录)目标物的测定参考参数.8附录B(资料性附录)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9i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硝基苯类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气态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天津市河西区环境监测站、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检测所、天津市塘沽区环境监测站、天津市东丽区环境监测站、天津市大港区环境监测站。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15年2月7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环境空气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警告:实验中使用的试剂和标准溶液为易挥发的有毒化合物,操作过程应在通风柜中进行,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气态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硝基苯、硝基甲苯和硝基氯苯的测定。采样体积为22.5L时,硝基苯、对-硝基甲苯、间-硝基甲苯、邻-硝基甲苯、对-硝基氯苯、间-硝基氯苯、邻-硝基氯苯的检出限为0.001mg/m3,测定下限为0.004mg/m3。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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