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50-2015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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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0 09:55:31
文档简介:
HJ 750-2015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750-2015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SolidWaste-Determinationoftotalchromium-Furnaceatomicabsorptionspectrometry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5-08-21发布2015-10-01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发布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方法原理.14干扰和消除.15试剂和材料.16仪器和设备.27样品.28分析步骤.49结果计算与表示.510精密度和准确度.6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12注意事项.613废物处理.6附录A(规范性附录)标准加入法..8附录B(资料性附录)标准加入法的适用性判断.9附录C(资料性附录)基体改进剂的使用...10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中总铬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中总铬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验证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长春环境监测中心站、齐齐哈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8月21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警告:消解操作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应按规定要求佩带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服。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总铬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总铬的测定。测定固体废物,样品量为0.2g,定容体积为50ml且进样量为20μl时,本方法检出限为0.2mg/kg,测定下限为0.8mg/kg。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定容体积为50ml且进样量为20μl时,本方法检出限为0.7µg/L,测定下限为2.8µg/L。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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