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194-2005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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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0 10:03:58
文档简介:
HJT 194-2005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HJHJ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Manualmethodsforambientairqualitymonitoring(发布稿)2005—11-09发布2006—01-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J/T194-2005目次前言..11范围.12引用标准.13术语.14采样.14.124小时连续采样..14.2间断采样...64.3无动力采样.84.4采样系统气体状态参数观测...94.5采样点气象参数观测.94.6采样记录及要求104.7采样体积计算..105监测分析方法11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116.1监测人员要求...116.2监测仪器管理与定期检查.116.3监测分析方法选用和适用性检验...116.4采样质量保证...11附录A气体采样器采样流量校准.14附录B吸收瓶阻力测定.17附录C吸收瓶吸收效率测试.181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HJ/T194-2005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善监测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的采样频率、监测项目、采用仪器与相应的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数据的整理、监测过程中的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数据处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1月9日批准。本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中的有关内容。本标准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解释。1HJ/T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采用手工方法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活动。2引用标准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规范中被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规范同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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