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890-2007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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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4 00:49:59
文档简介:
GB 20890-2007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ICS13.040.50Z64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GB20890-2007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TestProceduresandRequirementofDurabilityofEmissionControlSystemsforHeavy-dutyVehicles(发布稿)2007-04-03发布2007–10-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目次前言前言ii1范围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14试验用燃料试验用燃料..25耐久性要求和试验耐久性要求和试验26与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有关的扩展6与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有关的扩展..37标准实施标准实施..3附录A(规范性附录)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运行试验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运行试验方法.5附件附件AA(规范性附件)耐久性运行试验循环(规范性附件)耐久性运行试验循环..11i2前言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耐久性要求和耐久性运行试验方法修改采用欧洲88/77/EEC(2005/55/EC)和2005/78/EC附录II“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试验方法(ANNEXIIPROCEDURESFORCONDUCTINGTHETESTFORDURABILITYOFEMISSIONCONTROLSYSTEMS)”的有关技术内容;并采用日本国土交通省自动车交通局技术安全部“日本2005重型汽车排放法规”规定的道路耐久性行驶试验循环作为推荐循环。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排气后处理装置、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2、M3、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机动车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对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的考核。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排气后处理装置的机动车按GB14762-2002《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或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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