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75-2013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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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4 00:50:21
文档简介:
HJ 675-2013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75-2013代替GB/T13906-1992固定污染源排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酸碱滴定法Determinationofnitrogenoxideemissionsfromstationarysourcesbyacid-basetitrationmethod(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3-11-21发布2014-02-01实施发布发布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I目次目次前言II1范围.12引用标准...13方法原理...14干扰与消除15试剂和材料16仪器和设备27样品.38分析步骤...49结果计算...410精密度和准确度.511质量保证和控制...512废弃物处置6附录A(资料性附录)采样原理示意图.7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火炸药生产企业污染源氮氧化物监测方法,修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火炸药生产过程中排出的硝烟尾气中所含的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以及其他氮氧化物的测定方法。本标准是对《空气质量氮氧化物的测定》(GB/T13906-1992)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2年。原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辽阳庆阳化工厂。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根据标准适用范围,将原标准名称《空气质量氮氧化物的测定》改为《固定污染源排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酸碱滴定法》;——删去原标准中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等内容;——根据实验结果,将酸碱滴定法检测下限由1000mg/m3改为200mg/m3;——增加了干扰与消除、质量保证和控制及附录A的内容。——文字按最新标准规范进行了修改。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空气质量氮氧化物的测定》(GB/T13906-1992)废止。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辽宁省辽阳市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原辽阳庆阳化工厂)。参加方法验证的单位有: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辽宁省辽阳市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环保部标准样品研究所,北京理化测试中心,山东省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11月21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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