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补集气相色谱—质谱法-59fa69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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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07: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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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补集气相色谱—质谱法-59fa691ba76e58fafab0030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05-2011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SoilandSediment-DeterminationofVolatileOrganicCompounds-PurgeandTrapGasChromatography/MassSpectrometryMethod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1-02-10发布2011-06-01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II警告..1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方法原理..25试剂和材料..26仪器和设备..27样品..38分析步骤..49结果计算与表示..710精密度和准确度..8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912注意事项10附录A(规范性附录)目标物的检出限、测定下限和最小相对响应因子.11附录B(资料性附录)目标物的定量参数.14附录C(资料性附录)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16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www.bzfxw.com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02月1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1年06月0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www.bzfxw.com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内标、替代物和标准样品均为易挥发的有毒化学品,其溶液配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带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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